為貫徹實施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和公安部《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》,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下發(fā)《關于進一步做好保安員培訓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開展全省保安員培訓工作。
通知要求: 一要加快培訓步伐。各地要進一步增加工作緊迫感,認真督促保安從業(yè)單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,抓緊安排好時間,分期分批組織培訓,做到培訓、工作兩不誤。
二要嚴格審核把關。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的人員,必須符合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、《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》規(guī)定的條件。公安機關要按規(guī)定留取申請人的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,采集數(shù)碼照片,及時對指紋信息進行比對鑒定,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保安隊伍。
三要加強監(jiān)督管理。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強保安培訓工作的日常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,督促保安從業(yè)單位落實保安員教育培訓規(guī)章制度,督促保安培訓單位完善培訓設施和教學大綱,充實師資隊伍,提升教學水平。要認真解決保安員指紋信息比對鑒定問題,建立保安員信息使用、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。(閩保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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